活动时间: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21日
活动地点:5F家庭用品
活动内容:
活动当日持新光天地卡于5F家庭用品指定专柜消费累计满1000元凭当日购物发票即可享50元电子购物金回馈,消费满2000元送100元电子购物金回馈,可以累积计算。
注意事项:
1.当日消费电子金直接累计至新光天地卡中,不足金额部分不予赠送。
2.电子金使用期限至2016/2/28截止,逾期无法使用;
3.使用电子金消费不再开具发票,不再累计积分。电子金不与会员活动同享;
4.新光天地苏州保留此次活动进行修改的权利,并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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